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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关部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糖精限产限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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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6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糖精限产限销工作的通知。糖精行业是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行业,多年来国家一直对糖精产品实施限产限销、总量控制。针对近年来,糖精行业出现的个别生产企业超产超销、生产中环境污染;破产企业恢复生产以及市场秩序未得到根本规范等问题,为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保持国内食糖市场稳定、保护消费者利益,要进一步加强糖精行业限产限销工作:

    一、严格糖精生产计划管理,控制糖精生产总量。各省市监管部门要认真监督属地企业的生产计划执行情况。

    二、严禁新上能力,杜绝糖精产能反弹。各地监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严禁新建和改扩建糖精项目。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整顿糖精市场秩序。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无证明商标标识的糖精产品的处罚。今年集中在7、8、9三个月,对市场流通的非国家计划糖精产品进行清理整顿,整顿结果于10月底前报国家工商总局。

    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环保治理力度。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属地糖精企业的排污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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